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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務員招錄:“三支一扶”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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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務員招錄:“三支一扶”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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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9日,已點擊:25104次 來源: [打印本頁] [收藏本頁] [關閉窗口] |
記者從上海市人事局獲悉,上海市日前下發《關于上海市“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相關政策的通知》,推動鄉鎮機關和鄉鎮事業單位拿出一定比例的崗位,面向服務期滿考核優秀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定向招聘;非本市戶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繼續留在農村基層工作并簽訂2年以上合同的,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可以落戶本市。
今年是首批“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第一年,為引導更多優秀大學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增強農村基層吸引優秀大學生力度,為農村基層輸送更多優秀青年人才,本市對“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的相關政策進行了具體梳理。
為了鼓勵大學生留在農村基層就業,對于原簽訂2年服務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服務期滿后,可延續1年服務期,繼續留在服務單位從事支扶工作,相關待遇按照本市“三支一扶”計劃第3年的標準和出資渠道執行。經用人單位和本人的雙向選擇,愿意繼續留在農村基層工作2年以上的,經區縣人事局同意,可以與鄉鎮政府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工資待遇標準可參照本區縣同類人員予以確定,并按照企業在職人員標準交納社會保險費和享受相關待遇。
區縣事業單位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可優先錄用。《通知》提到,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當年報考本區縣事業單位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服務期內每年考核優秀的,或者服務期滿后留在鄉鎮基層事業單位的,經區縣“三支一扶”辦公室推薦,可免筆試,通過考核直接錄用。“三支一扶”計劃涉及區縣的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在招聘人員時,應劃出一定比例的職位,定向招聘本區縣“三支一扶”大學生。
在本市機關公務員招錄中,對于服務期內每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當年報考公務員實行優先招錄。區縣鄉鎮機關招錄公務員的,應將其招錄總數的一定比例職位,專門用于招錄具有農村基層工作經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非本市戶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還將享有優先辦理上海市戶籍和《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指出,非本市戶籍的大學生服務期滿后繼續留在農村基層工作并簽訂2年以上合同的,或做出突出貢獻的,由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區縣“三支一扶”辦公室推薦上報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批準后,可以落戶本市。非本市戶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被本市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進編的,經區縣“三支一扶”辦公室推薦上報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批準后,可以落戶本市。非本市戶籍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留在本市其它類型單位工作的,可以申請辦理3年期以上的引進人才《上海市居住證》。業績突出者可申請落戶本市。非本市戶籍的具有大專學歷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留在農村基層工作并簽訂2年以上合同的,可以申請辦理3年期的引進人才《上海市居住證》。業績特別突出者可申請落戶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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