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07年度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數據的統計分析,經與審計署人事司研究,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中級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由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向各地發送考生成績軟盤和合格人員名單。考生也可在中國審計教育培訓網上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三、請各地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事部辦公廳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