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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考試為何如此“青睞”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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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考試為何如此“青睞”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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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6日,已點擊:25302次 來源:法制日報 [打印本頁] [收藏本頁]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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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原因促國家機關大規模招錄法律人才
11月2日是200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網上報名的最后一天了,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的小劉還沒想好該報哪個職位。
小劉如此猶豫并非是無從選擇,而是因為選擇太多。
小劉學的專業是刑法。他告訴記者:“200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大綱發布后,我和我們班的同學都很高興,今年可供我們刑法專業學生報考的職位很多,從10月23日報名第一天開始我就琢磨報哪個職位更好,結果挑花了眼,到現在都沒想好該報哪個。”
北京大學法學院民事訴訟法專業研究生小田則在報名第一天就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最高人民法院。“這次最高人民法院招這么多人,我感覺很興奮,法律專業的學生還是比較吃香的。”小田告訴記者。
記者注意到,法學(法律)類專業已經成為今年招考職位所設的職位數量和招考人數最多的熱門專業,可供法學(法律)類專業人士選擇的職位數多達1134個,招考人數2578人。
除最高人民法院招錄160人、最高人民檢察院招錄20人、公安部招錄29人、司法部招錄10人外,其他各機構對法律專業人才的需求也非常大,招考法律專業人才的領域十分廣泛。其中,中央國家行政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招考法律類專業人士所占比重最大,共有683個職位可供法律專業人士選擇。
“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這說明中國法治建設進入了一個高速發展時期,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理念深入人心。”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成棟說,以前,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就業一般就是去公檢法司等政法機關,現在不僅政法機關通過招收法律人才來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立法機關、行政機關也開始廣泛招錄法律人才。
王成棟認為,國家機關對法律專業需求高有三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我們國家的法治建設正在由機械法治、形式法治向實質法治轉變,法律逐漸變得精細化、專業化,以往依靠簡單的法律知識和技巧就能從事的工作,現在需要更精深、專業的法律知識。其次,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尤其是加入WTO后,國際、國內對國家公權力機關的要求更高,國家行政機關越來越強調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需要補充大批法律專業人才,為政府決策、施政提供法律支持。另外,現在各個社會領域都需要由法律來調整,人民群眾對他們自身權益的追求與維護也對國家公權力機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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