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拍賣行業協會:
你會《關于2007年全國拍賣師資格考試情況的報告》(中拍協字〔2007〕43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同意你會提出的確定合格標準意見,具體標準為:
科目名稱 |
科目(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拍賣主持技巧 |
100 |
60 |
拍賣理論 |
100 |
60 |
拍賣案例分析 |
100 |
60 |
經濟學基礎知識 |
100 |
60 |
二、請按照上述標準,對參加拍賣師資格考試人員各科目成績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向社會公布考試人員成績和合格人員名單,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資格證書的發放和后續管理工作。
三、為更好體現拍賣專業人員的真實水平和能力,促進拍賣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請抓緊研究調整拍賣師資格考試的科目設置和考試內容。
人事部辦公廳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